2026/11/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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羞恥轉向!把理解、支持與相信留給受傷的人,把羞恥還給行為人!

撰文/陳俞安(台中分事務所 性騷擾服務 社工)

在性騷擾的服務中,我們常聽見被害人在事件後反覆責怪自己。

社會好像不需要大聲責怪被害人,只要問「你為什麼不拒絕?」、「你為什麼不離開?」、「你為什麼現在才說?」這些聲音就會慢慢住進被害人心裡,變成一個替加害人辯解、替自己定罪的聲音。

 

115年5月韓國17歲女高中生李彩媛因反抗性暴力而身亡,彩媛父母在6月1日勇敢公開女兒的真實姓名與長相照片,希望他不是只是被隱藏在案件中的代稱,而是一個真實生活過、被家人深愛的人。

這不禁讓我想起,一個個遮住臉、低著頭的被害人,就像是做錯事的孩子一樣。當社會把焦點放錯,受傷的人就可能被迫承擔原本不屬於他的羞恥。

 

為什麼我好像變成加害人?

曾有服務對象說:「我好像是加害人,騷擾我的人好像才是受害者…」

這句話聽起來很讓人心疼,因為對於遭遇性騷擾的人來說,說出口不一定是件很容易的事情,他可能想了很久、忍了很久、被騷擾很久,也害怕了很久,才終於說出「我不舒服」、「我不想要這樣」、「這件事對我造成影響」。

可是當他們說出口以後,迎來的卻不一定是關心,反而可能是指責,或哪怕沒有指責,但周遭的氛圍、眼神,好像都悄悄地變得不友善。

於是,明明越界的人不是他,卻變成讓事情變複雜、破壞氣氛、造成別人困擾的麻煩精。

 

為什麼我沒有拒絕/逃跑?

曾有服務對象說:「發生性騷擾事件,我為什麼沒有拒絕?沒有趕快離開?」

許多被害人在事件發生後,會被身邊的人檢討當下的每一個細節,或是會反覆回想,想著:如果自己拒絕、立刻離開現場,事情是不是就不會發生?

可是人在受到驚嚇、威脅或侵犯的當下,不一定能立刻做出旁人「想像中」「正確」的反應,有人會大聲拒絕、有人會逃跑、有人會愣住、僵住、腦袋一片空白、有人會因為害怕衝突而選擇順著對方,也有人是在事後才慢慢意識到,原來那一刻自己其實很不舒服。

社會常常好像只承認「完美的被害人」,要立刻拒絕、要馬上逃跑、要清楚記得每個細節、要情緒穩定卻又看起來足夠受傷,才有資格說自己受傷,才足以證明騷擾有發生。

 

為什麼我不敢讓別人知道?

也有服務對象說:「除了社工之外,我不敢告訴別人」

除了事件本身帶來的傷害,往往還伴隨旁人的眼光、議論與想像。被害人擔心別人怎麼看自己、擔心被貼標籤、擔心被追問更多細節,也擔心自己的痛苦變成別人口中的話題。於是,他選擇不說、不讓別人知道,彷彿只要不提起,就能讓這段經歷不再被看見。

我們不是要每個受傷的人都必須公開自己的經驗,而是想提醒:每個人都有權利決定是否分享自己的故事;而受傷的人,更不需要替別人的越界行為承擔責任。

 

把羞恥還給真正該負責的人

性騷擾的責任從來不在被害人身上,不是因為他選擇被騷擾、不是他沒有拒絕、不是他沒有逃跑,也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、說了什麼,而是行為人選擇做出不當的行為。

每個人都應該尊重他人的界線、理解同意,並在察覺對方感到不舒服時停下來。性騷擾不該被合理化,更不該將責任轉嫁給受傷的人。

因此,真正需要感到羞恥,是選擇傷害他人的人。

羞恥必須轉向,讓我們把理解、支持與相信留給受傷的人,把羞恥還給行為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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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表哥曾對著年幼的他有性的行為與觸碰,當時他並不知道發生什麼事,該怎麼表達,等到 年齡越長,他才驚覺原來那是性侵害,但他難以啟齒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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