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/08/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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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離婚,但要怎麼跟孩子開口?離婚流程、子女安排與溝通SOP,家事商談陪你走一段

撰文/張皓雯(公民對話處 數位驅動專員)

我想離婚,然後呢?

「我想離婚。」

當這個念頭從模糊的想法變得清晰,隨之而來的往往不是解脫,而是更巨大的徬徨與焦慮。尤其當你們有孩子時,這條路更需要走得穩、說得清。

許多人以為離婚的第一步就是上法院,但其實,更重要的是先釐清內在狀態與做好實際準備。這篇文章將帶你了解離婚的整體流程、孩子可能面臨的心理衝擊,以及「家事商談」如何在這段路上成為你的溫柔後盾,讓你和孩子都不再孤單。

 

離婚後,孩子怎麼辦?父母最難面對的三大課題

當「我們」不再是我們,孩子的世界該如何安放?這是所有父母最心痛也最需要理性面對的一題。在走入法律程序前,你們需要對以下三個核心問題有共識:

  • 誰來照顧孩子? 這關乎「監護權」(親權)的歸屬,以及孩子平日由誰主要照顧、居住在哪裡等日常安排。
  • 孩子的生活開銷誰來出? 也就是「扶養費」的分擔。需要協議出雙方都同意的金額、支付方式與期限。
  • 孩子還能見到另一位家長嗎? 為了維繫親子關係,「探視權」的安排至關重要。需要共同規劃固定的探視時間、頻率與方式(例如由誰接送、是否過夜等)。

 

我該怎麼跟孩子說「我們要離婚了」?——最艱難卻也最重要的對話

這是最艱難的對話,但逃避只會造成更大的傷害。如何開口,決定了孩子內心安全感的第一道防線。

 

► 原則一:依孩子的年齡,調整你的說法

幼兒期(3-6歲):

語言要簡單、具體、充滿保證。他們無法理解「感情不睦」等抽象概念,只在乎「我的生活會不會改變?」、「爸爸媽媽還愛我嗎?」、「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事?」。例如:「爸爸和媽媽要分開住了,但我們都是你的爸爸媽媽,我們都非常非常愛你。這不是你的錯。」強調居住環境的穩定與愛的保證。

  • 強調不變的愛: 這是最重要的核心。
  • 給予具體承諾: 消除他們對未知的恐懼。告訴他們:「你還是會住在這個家裡,去一樣的幼兒園,晚上媽媽(或爸爸)一樣會唸故事書給你聽。」

 

國小階段(7-12歲): 

他們開始理解「對錯」與「公平」,道德感萌芽,但也因此更容易產生「離婚是不是我的錯?」的罪惡感。同時,他們害怕在父母之間做選擇,陷入痛苦的「忠誠衝突」。需要強調「這不是任何人的錯」。可以說:「這件事跟你好不好沒有關係,你是最棒的孩子。這是爸爸媽媽大人之間的問題,但我們還會一起愛你、照顧你。」

  • 直接破除自責: 開門見山、語氣堅定地說:「這件事百分之百不是你的錯。你是我們生命中最棒的禮物。這是爸爸媽媽大人之間的問題,跟你完全沒有關係。」
  • 賦予「雙重忠誠」的權利: 明確地告訴他:「你可以同時愛爸爸,也同時愛媽媽,這兩件事完全沒有衝突。看到你跟媽媽(或爸爸)在一起很快樂,我會為你感到開心。」這句話能大大緩解他們的內心壓力。
  • 說明具體規劃: 他們需要知道生活的「新規則」。誠實說明探視、居住、假期的安排,讓他們對未來有可預測感。
  • 鼓勵情緒表達: 允許他們悲傷或生氣,並同理他們的情緒。「我知道你現在可能覺得很難過

 

青少年階段(13-18歲):

他們需要被當成大人一樣尊重。青少年正在發展獨立人格,他們痛恨被當成小孩欺騙。他們或許早已察覺家中的不對勁,需要的是被尊重、被告知真相,並有空間消化自己的複雜情緒。誠實說明,並允許他們表達真實情緒,無論是憤怒、困惑還是悲傷,都不要反駁或強迫他們接受。也請給予空間,但保持關心: 他們可能需要時間獨處。

你可以說:「如果你現在不想談,沒關係。但你要知道,無論何時你想找人說說話,我(或我們)都在這裡。」 

用誠實、開放的態度與他們對話,避免使用安撫幼兒的語氣。「我們想跟你談一件家裡很重要的事,因為你是家中的一份子,有權利知道,也有權表達想法與感受。」

陳述事實,而非細節: 你可以誠實地說:「爸爸媽媽努力了很久,但我們發現做夫妻讓彼此很不快樂,所以我們決定分開,這樣對大家都比較好。」但切記,不要描述外遇、金錢糾紛等不堪的細節。

同理他們的處境, 直接承認這件事對他們的衝擊。「我知道這件事情很難消化,也很不公平。你可能會覺得很煩或很憤怒,你有權利感覺這一切。」承認他們的痛苦,比任何蒼白的安慰都有效。

 

► 原則二:陳述事實,但絕不互相責怪,守護孩子的心理界線

這場對話的最高原則,是將離婚的戰火限制在大人之間,為孩子建立一個絕對的「心理安全區」。雖然是離婚的夫妻,但必須是「合作的父母」。在孩子面前,請務必放下受害者或加害者的角色。每一次的溝通,都是在示範給孩子看:即使我們不愛彼此了,我們依然有能力共同愛你。

  • 不要在孩子面前詆毀另一方: 無論你們之間有多少怨懟,另一方永遠是孩子的父親或母親。攻擊對方,等於是在撕裂孩子的一部分。
    • NG示範: 「是你媽堅持要搬出去的。」(暗示過錯)
    • OK示範: 「『我們』決定,媽媽會先搬到另一個地方住。」(共同承擔決定)
  • 不要讓孩子成為傳話筒或間諜: 「去跟你爸說…」、「你媽那邊最近怎麼樣?」這些話語會讓孩子陷入巨大的忠誠衝突,被迫選邊站。
  • 聚焦在「改變」,而非「誰的錯」: 將對話核心放在「未來我們的生活會有什麼改變」,而不是「我們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」。

 

離婚難免有衝突,我可以怎麼辦?

情緒高張時,直接對話往往變成互相傷害。此時,請不要急著對抗,而是先為彼此找一個中立、安全的空間,讓想法能被好好說出來。

你可以尋求以下協助:

  • 家事商談: 在法院體系外,由中立第三方(商談員)協助你們協商的非訴訟方式。
  • 法律諮詢: 尋求律師協助,了解自身的權利與法律上的流程。
  • 心理諮詢或親職課程: 處理個人情緒困擾,並學習離婚後如何繼續扮演好父母角色。

 

勵馨基金會家事商談服務

勵馨基金會長年深入社區,看見許多家庭的需求,其家事商談服務具備以下特色:

  1. 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優先,非對立溝通為基礎:勵馨的家事商談服務始終堅守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為核心原則。商談員的重點在於引導家長雙方進行非對立的溝通,幫助他們超越情緒與個人恩怨,聚焦於如何為孩子共同建構一個穩定且有利於其成長的未來。
  2. 整合多元理論,提供深度專業服務:商談員不僅是溝通的引導者,更是運用專業知識的實踐者。商談員不僅具備處理家庭爭議的知識與技能,更重要的是,他們在服務中融入整合多元的理論,例如運用家庭系統觀點,將家庭視為一個相互影響的整體;運用創傷知情的視角,以同理與安全的方式協助當事人處理複雜情緒。透過不同理論的指引,商談員能夠更深入地理解家庭動態,有效處理當事人情緒,並引導他們共同為子女的最佳利益找到可行的解決方案。
  3. 社區式據點、服務可近、資源整合:勵馨基金會在全台七個服務據點提供家事商談服務(包括桃園、新竹、彰化、台南、高雄、屏東、台東),這使得家事商談服務更具可近性,讓有需求的家庭能夠在熟悉的生活範圍內尋求協助。此外,作為一個多元方案的基金會,勵馨能更方便地為個案提供資源轉介,例如轉介至其他相關的福利服務或支持系統。
  4. 提供親職教育、親子會面安排、心理支持等整合服務:勵馨的家事商談並非單一的商談服務,而是一個整合性的服務平台。不僅涵蓋了上述的商談內容,更額外提供親職教育課程,協助家長學習有效的合作親職技巧;部分縣市提供親子會面安排的協助,確保孩子能在安全的環境下與非同住方維持連結;同時也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,關照家長與孩子在過程中的情緒需求。
  5. 具有性別觀點的專業服務:勵馨基金會長期關注性別議題,因此其家事商談服務也特別融入了性別觀點。這意味著商談員在處理家庭爭議時,會更敏銳地覺察並挑戰潛在的性別刻板印象或不平權現象,確保所有服務對象,不論性別,都能在一個公平、尊重的環境中表達需求,保障各自的權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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