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制度以「性侵害發生的當下」作為案件追訴期起點,那些尚未理解發生什麼事、也無法開口求助,直到多年後才得以發聲的受害孩子,是否就此被排除在正義之外?
三月二日,憲法法庭針對「兒少性侵害案件追訴期間」計算方式,啟動不公開說明程序。這不只是法律技術的調整,更牽動我們如何理解創傷、時間與責任。對許多兒少性侵倖存者而言,往往多年後才有能力說出歷經的傷害;延遲揭露,不是例外,而是常態。
當前修法雖已朝「成年後起算」邁進,但這是否足以回應現實?如果制度仍有縫隙,還有哪些人會再次被排除?
指尖的練習: 藉由揉捏黏土,感受身體的張力與放鬆。
情緒的塑形: 將難以言喻的感受化為具象的形狀,與內在小孩見個面。
安心的覺察: 在自己舒適的節奏裡,覺察「現在的自己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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