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期5天的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(CEDAW)」第五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今日落幕。國際人權專家檢視台灣近4年女性權益發展,針對反歧視法制、性別暴力、女性公共參與、工作與家庭平衡、生育健康權,以及不同處境女性面臨的制度落差,提出結論性意見與建議。勵馨呼應審查委員建議,針對性別暴力防治、家庭暴力防治、女性身體自主權及兒少保護等議題,再次提出四項制度改革主張。
審查委員指出,CEDAW不應只停留在法律與政策文件中,而應落實為女性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實際感受到的權利保障。以下整理與勵馨長期倡議相關的重點建議:
審查委員Marion Bethel指出,台灣雖持續投入反歧視法制的討論,但相關立法長期延宕,政府應儘速完成《反歧視法》。他進一步建議,《憲法》是所有法律的根本,更應從《憲法》層級明確禁止「基於性與性別」的歧視,將有助於保障女性在各領域中的權利。
Marion Bethel也提醒,性別歧視經常與身心障礙、族群、性傾向及性別認同等因素交織。身心障礙女性、原住民女性及多元性別社群,都可能因多重身分而面臨更複雜的歧視,因此相關制度必須納入交織性觀點。
「性別暴力也是一種歧視,而且是針對各個年齡女性與女孩的歧視。」審查委員Marion Bethel指出,性別暴力是全球各國共同面對的複雜問題,不能只從個別案件或事後處理著手。
他敦促台灣進一步檢視性別暴力的根本原因,包括社會文化、傳統觀念及長期存在的性別權力不平等,如何從結構上促成了針對女性的暴力與性侵害發生。
主席Esther Eghobamien-Mshelia也建議,政府應估算性別暴力所造成的社會及經濟成本,並將相關數據作為投入防治資源及制定性別預算的依據。
審查委員Leticia Bonifaz Alfonzo指出,政府應採取具體行動,確保台灣所有女性都能享有性與生殖健康權。尤其必須重視偏鄉地區女性取得醫療服務時所面臨的困難。
政府必須加速政策制定,彌平城鄉間的資源差距,並加強原住民女性對數位科技的可近性,完善健康照顧、社會安全及相關支持措施。
此外,政府應採取行動,使單身女性及女同志伴侶能夠使用人工生殖技術,包括試管嬰兒等醫療服務。
審查委員Niklas Bruun指出,工作與家庭責任的平衡,長期以來都是台灣尚未充分解決的議題。CEDAW要求政府採取適當措施,使雙親在參與公共生活及就業的同時,也能共同履行家庭與照顧責任。
面對台灣極低的生育率,委員認為,政府目前的處理方式仍顯得零碎。「這不是社會福利部門單獨要面對的問題。」他強調,少子化、就業、照顧與性別平等彼此緊密相關,政府應讓各部門及利害關係人共同參與,採取更全面且具包容性的政策,並提供優質、可近、可負擔的托育服務。
審查委員Heisoo Shin指出,婚姻與家庭制度深刻影響女性日常生活,但台灣目前在離婚後的經濟保障上,仍存在亟待填補的法律真空。
憲法法庭曾判決,婚姻中有責的一方在特定情況下也可以聲請離婚,並要求政府於期限內完成相關修法。然而Heisoo Shin提醒,當制度允許有責配偶解除婚姻時,也必須同步保障無責配偶的權益,包括剩餘財產分配、贍養費、子女扶養費及必要補償。
此外,國際審查委員也針對女性參政、經濟與貿易政策、慰安婦歷史,以及性剝削與人口販運等議題提出建議。審查委員會最後強調,CEDAW的落實不能只被視為性別平等業務單位的責任。從中央各部會、重大產業到地方政府,都應將性別觀點納入預算、政策及制度設計。
在性別暴力防治方面,勵馨呼籲政府持續檢討性暴力犯罪追訴制度,朝全面取消追訴權時效限制的方向努力。
在家庭暴力防治方面,政府應持續提升司法人員的性別敏感度訓練,擴大推動相對人處遇計畫,並縮小城鄉資源落差,讓家庭暴力被害人都能及時獲得保護與支持。
在落實女性身體自主權方面,國家應完善相關法律與政策,確保不同處境女性都能平等取得生育健康服務。
在兒少權益方面,勵馨建議推動兒童工作證制度,降低兒少接觸性犯罪者的風險,建立更安全的成長環境。
勵馨肯定本次CEDAW國際審查委員提出的多項建議,也期待政府積極參採審查意見,持續完善相關制度,讓CEDAW真正落實於每位女性的日常生活中,打造更安全、更有韌性的社會。

勵馨基金會呼應CEDAW審查,提出四項制度改革建議,由研究發展處處長曹宜蓁代表回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