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苗栗的家暴服務現場,社安網上路後,最明顯的影響就是服務變得愈來愈碎片化。
玫玲督導形容說:「人好像變成一個拼圖,他沒有辦法獨立成為一個立體的人。」在制度規範下,每位服務使用者都被切割成不同部分,由不同窗口分別處理。社工往往只能透過「那片很片面的症狀」看見個案,而無法從整體脈絡理解一個人的生活、情緒與處境。對服務對象來說,這種方式同樣痛苦:「我永遠要對這麼多人說同樣的事情,可是不見得真的能回應到他的需要,好累喔。」
碎片化的制度不只消耗個案與社工的能量,也讓專業視角受限。系統的規訓與異化會消弱社工和社會的眼光跟層次。這樣的現象在跨案合作時更顯清楚。例如成人家暴案已結案、但目睹兒少仍維持開案,兒少社工必須重新拾回家庭問題,卻沒有成人社工共同協作,形成明顯服務落差。
在這樣的制度環境中,苗栗社工的困境不是沒有能力,而是被迫在一套高度片段化的系統裡,用有限的資訊與工具,把「人」重新還原成一個完整的樣子。
在跨網絡合作上,苗栗呈現出明顯的在地文化特色,特別是以關係為核心的協作模式。
警政系統的運作相較於北部地區「就事論事」的方式,更依賴關係與交際,被形塑為所謂的「喝茶文化」[註i]。
警政單位通常不接受社工以權力制度或法規溝通,認為「有關係會比較好說話」,因此,社工常透過主動拜會、分享等方式建立互動,試圖在專業要求與在地文化之間取得平衡。
教育端則是另一種挑戰。六歲以上的目睹兒少輔導由學校端承擔,但實務運作卻困難重重。
部分學校受到流程限制,老師普遍只要求「孩子不要出事」,倚賴有輔導人員在即可,並不積極啟動校內機制。他談到:「後面都層層關卡了,前面那顆鈕又沒有按下去。」有的學校則是另一種顧慮—形象壓力,社工的介入容易被視為「貼標籤」為學校蒙羞,使得合作更加保守,很容易產生延宕。
相較之下,司法端反而展現出較高的開放度與彈性。因為機構在法院有多年駐點基礎,透過固定的「法官茶會」建立起穩定的理解架構。
「我自己覺得司法單位在苗栗的經驗裡,大家是蠻願意傾聽彼此的。」這種願意溝通的氛圍,讓司法合作比想像中順暢,只是因為法官輪調,合作關係需要定期重新建立。他把這樣的歷程稱為「磨合」,並強調每一次對話都有機會讓家暴被害人的司法程序更友善。
苗栗的家暴案件樣態近年出現明顯變化,已經不再是單一議題,而是多重問題同時存在。
玫玲督導在訪談中說:「家暴的那個型態變得更複雜,人的樣貌也越來越多樣了。」從性別議題、教養衝突、精神狀態、經濟混亂、藥酒癮,到近年快速升高的老年暴力案件,甚至還包括早療需求、數位性別暴力等,各種議題層層疊在同一個家庭中。他說:「我們的刀就不能只有一把,好像要變出很多工具因應不同的複雜困境。」
這種案件複雜化的趨勢,使得社工需要同時具備更廣的知識與更細的判斷力。苗栗服務的特色在於,雖然在人力資源有限的情況下,他們依然努力吸收各領域的知識,從最基礎的安全評估,到更細緻的家庭系統、財務諮詢、精神議題辨識,都必須掌握到位。這種「多工具箱式」的能力,已成為苗栗前線社工的必備條件,也讓他們在面對變化快速的家庭問題時,能有彈性調整的空間。
在高度規範化的制度環境裡,真正撐住服務品質的往往不是規範,而是專業信念。玫玲督導談到處理加害人(相對人)時的做法:「我會把他當成一個來到我面前的服務使用者,而不是先放他的分類。」他刻意避免先把系統賦予的標籤套上,因為那會讓社工忽略個案真正需要什麼。他說自己常常會做「契約外」的事情,「因為那就是我身為社工的信念跟價值。」
他相信,如果回到「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對話」,很多事情可以被看得更清楚,而不是被系統的分類框住。
這種看見人的方式,是苗栗服務多年來維持穩定與深度的重要原因。他強調:「我有沒有機會可以接觸到你?這個比任何程序都重要。」
勵馨在苗栗服務二十年,一直秉持專業度及熱忱進行服務,但「能見度有限」卻是在地社工發展的困境。「我們在地方的形象是很會做、很願意做、也很專業,但因為太埋頭苦幹,所以能見度有限」。能見度的不足直接影響募款,也影響組織自主推動計畫的能力。
他期待未來能逐步增加自籌經費,使服務能從政府委託的「危機階段」延伸到「多陪」與「生活重建」等制度外卻非常重要的工作。玫玲督導提及「我希望有機會真的是脫鉤政府委託,用自己的營運去做更多想做的事,不會被限制。」這樣的期待,也說明苗栗服務的另一個特色:不只處理傷口,更希望陪著受暴者重新站穩,走向完整的生活。
[註i] 隨著時代不斷迭代更新,警政系統也逐漸轉向以「就事論事」與依法行政為核心,淡化過去過度仰賴人際關係與交際網絡的跨體系合作模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