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/07/23
|

合意拍攝就能任意散布嗎?「台版紅姐」事件,我們該關心什麼?

撰文/公民對話處

「南京紅姐」偷拍及性私密外流事件後,近日週刊爆出台灣也有以交友為名,錄製性愛影片並在網路上兜售的案情,宛如「台版紅姐」,相關新聞及影片引發大量討論。

然而,在每一起性私密影像外流事件的背後,都有受害者正承受傷痛。在關注事件進展的同時,我們也必須回頭釐清:哪些行為,其實已經觸法?如果你或親友遇到影像外流,又能怎麼做?

 

即使是合意拍攝,只要未經同意散布、販售或公開,都已經違法!

不論性別、無論是否合意拍攝,只要未經他人同意,根據《刑法》第319-3條,無故重製、散布、播送、交付、公然陳列,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,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如涉及營利販售行為,更會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。

 

性私密影像外流,不分性別皆可能受害

在這次網路討論中,有人以「身材勻稱」、「腹肌迷人」、「鮮肉男」等字眼形容受害者,這類戲謔語言模糊了事件的嚴重性,也忽略了男性在性私密影像外流中的受害處境。

而每當發生相關事件時,網路上對當事人的身分肉搜、羞辱,會讓二度傷害不斷蔓延。這些評論是對當事人安全與心理狀態的再一次踐踏。請停止轉傳、留言、指名道姓,別讓網路成為霸凌空間。

 

媒體報導,請勿娛樂化呈現此類事件

我們也呼籲媒體,報導性私密影像案件時,應以保護受害者、正視犯罪為首要責任,不應以戲謔標題、獵奇語氣或將事件視為「話題素材」進行報導。

娛樂化報導只會模糊社會對性暴力與數位性別暴力的認識,甚至助長轉傳與消費傷害的風氣。

 

性私密影像外流時,請記得這3件事

許多受害者在發現自己的私密影像被外流時,因羞愧、害怕被指責或訕笑,而選擇默默忍受、不敢求助。尤其數位性別暴力的男性受害者,更容易被視為「小題大做」,難以獲得應有的理解與支持。

如果你發現自己的影像被外流,請記得以下三件事:

  • 用螢幕截圖或錄影方式,記錄外流影像所在的平台、發布時間、發佈者帳號等資訊。
  • 向警察局報案。
  • 向衛生福利部性影像處理中心 02-6605-7373 尋求幫助。

勵馨基金會提醒,無論您的性別為何,只要遭受數位性別暴力,都可以尋求法律、心理與社工等多面向的協助。

過程中若您覺得困難重重,或遭遇對方威脅、恐嚇您刪除資料而不知如何是好,勵馨亦提供法律諮詢、資源連結、心理諮商等數位性別暴力服務項目,歡迎向勵馨基金會尋求幫助。

訂閱電子報

已發送 Email 驗證信給你,請點擊信件連結以完成訂閱程序

暫時無法接受訂閱,請稍候重新嘗試
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