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地檢署2024年起訴涉及「創意私房」販售未成年人性影像牟利犯罪6人,其中一位陳姓補教老師涉嫌猥褻未滿14歲的少女,還在補習班廁所利用寶特瓶、芳香劑裝設針孔,偷拍30名國中小女學生和女同事。5月29日台中地院一審重判12年徒刑。
為防止偷拍,台北市今年5月曾通過《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管理辦法》修正草案,公共場所業者應每月實施反針孔攝影偵測。
勵馨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馬梅芬主任接受公視新聞網採訪表示:硬體規範管理恐跟不上科技日新月異,應先從教育著手,讓全民了解防偷拍知識、尊重個人隱私。在數位時代下,影像與隱私都應受到尊重。只有當大眾真正理解「這樣做不可以」、知道這樣的行為不只越界,更需要承擔法律責任,才能真正產生嚇阻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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