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/04/21
|

平等了嗎?從法規制度到日常經驗──欣恩女孩性別培力課程(上)

撰文/檀蔓婷(公民對話處 倡議組專員)

當我們問「台灣性別平等了嗎?」這句話在不同人的生活中,可能有不一樣的答案。有人在制度上看見改變,也有人在日常經驗裡,仍然感受到性別期待與限制的存在。這些落差,正是性別議題需要持續被討論的原因。

為了支持資源有限的年輕女孩安穩就學,勵馨基金會設立「欣恩獎助學金」並規劃性別培力課程,讓學員在學習之外,也有機會接觸性別平權議題、培養公共參與能力。

在欣恩女孩性別培力課程中,我們透過講者分享與世界咖啡館的議題討論,引導學員思考:在不同的生活位置上,如何理解「性別不平等」這件事?

 

當我準備說出口,法律還能支持我嗎?兒少性侵案的追訴時效困境

勵馨基金會公民對話處處長郭育吟首先分享勵馨長期關注的議題,包括「兒少性侵案追訴權時效」與「兩小無猜去刑法化」。

郭育吟指出,許多性侵當事人無法在第一時間揭露創傷,原因往往來自權力關係與創傷歷程,「很多孩子其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,只是覺得不對勁。」也有人因為加害者是熟人,而難以說出口。同時,創傷本身可能造成記憶壓抑,導致當事人往往在成年後,才逐漸理解當年的經驗,「不是不想說,而是過去還沒有能力去理解。」

這樣的創傷特性,使得現行制度中的「追訴期」成為關鍵問題。當當事人終於準備好面對過去時,卻可能已經超過法律時限。制度強調證據、效率與法律安定性,但這些原則,未必能回應兒少性侵案件的特殊性。

他提出更進一步的思考:追訴期的討論,不只是「要不要延長」或「要不要取消」的選擇題,而是涉及整體制度如何理解兒少性侵案件的特性。不僅包括追訴期的起算方式,也涉及證據法則、司法程序的友善程度,以及是否提供多元的回應路徑,例如修復式正義或安全保護機制。換言之,制度的目標,不只是讓案件能夠被起訴,而是讓不同處境的當事人,都有機會選擇適合自己的復原方式。

圖一:勵馨公民對話處處長郭育吟。

圖一:勵馨公民對話處處長郭育吟。

 

 

當青少年親密關係進入司法:兩小無猜去刑法化的制度反思

在「兩小無猜去刑法化」議題上,郭育吟處長從制度設計與實務落差切入,指出現行法律雖以保護未成年人的性自主為出發點,但在實際運作中,常將「彼此合意的青少年關係」一併納入刑事處理。

他提到,實務現場常見的情況,是年齡相近、正在交往的青少年,在合意情況下發生性行為,卻可能因此進入司法程序。實務上更有因家長介入,導致雙方「互為被告」的情形,讓原本屬於關係與教育層次的問題,被帶入司法體系處理。「這個行為會先被當作犯罪,再去討論要不要處罰」,導致青少年承受刑事標籤與程序壓力。

討論「是否要去刑法化」之所以困難,是因為青少年間的性行為也存在不同情境,包括明確的性暴力、雙方合意的交往關係,以及介於兩者之間的「半推半就」模糊地帶。

因此討論的核心,不只在於是否除罪化,而是如何在「保護兒少」與「尊重身體自主權」之間取得平衡,包括是否設計年齡差條款、調整通報與處理機制,以及讓教育與輔導取代部分司法介入。若無法正視實務中的複雜情境,制度便難以真正回應青少年的處境。

圖二:

圖二:學員分組討論性別議題。

 

 

年輕女孩如何行動?將性別經驗連結至公共參與

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分享,隨著參與公共議題的經驗累積,他逐漸觀察到性別在制度中的位置。在許多政策會議或倡議現場,女性比例仍然偏低,「現場可能只有我,或兩三個女性」,而這樣的組成,確實會影響討論的方向與優先順序。也因此,他在組織中嘗試透過培力與制度安排,讓更多女性能進入公共討論,讓不同性別的經驗不被忽略。

除了制度層面,他也將性別議題帶回日常生活中思考。在家庭裡,長輩常以「女生漂漂亮亮就好、不用拋頭露面」、「女生就應該負責家務」等語言持續形塑性別角色。他並沒有選擇正面反駁,而是透過對話回應,例如反問「為什麼阿公不用去洗碗?」用較輕鬆的方式鬆動既有想像。

姿潁說,性別不只是政策中的議題,也存在於日常互動與關係中,因此生活中的每一個溝通行動,都是在重新定義這個社會的可能性。

圖三:

圖三: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。

 

 

>>繼續閱讀  平等了嗎?從法規制度到日常經驗——欣恩女孩性別培力課程(下)

相關文章

訂閱電子報

已發送 Email 驗證信給你,請點擊信件連結以完成訂閱程序

暫時無法接受訂閱,請稍候重新嘗試
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