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以前大部分的家暴被害人,會忍到十年、二十年,等孩子長大後才離開;現在,大概五到七年,就願意出來求助了。」
在勵馨基金會林口服務中心,投入庇護安置工作超過二十年的李玉華副主任,長年陪伴許多受暴婦幼走過離開暴力、重建生活的歷程,也一路見證台灣社會對家庭暴力的理解,從「家務事」逐漸走向對暴力本質的正視與辨識。
根據內政部警政署最新統計,114年全台家庭暴力通報數達13萬6,781件,較去年增加9,419件,創近五年新高。數字攀升的背後,一方面代表社會對家庭暴力的辨識能力提升,另一方面,也意味著越來越多人願意向外求助。
然而,當更多人願意離開暴力,新的困境也隨之浮現。
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剛上路時,社會對家暴的理解仍十分有限。李玉華回憶,當年進入社區宣導時,甚至還有里長半開玩笑地問:「我這樣打一下太太,也算家暴嗎?」在許多人眼裡,夫妻衝突仍被視為「家務事」,暴力也常被合理化。
因此,過去進入勵馨庇護安置家園的婦女,多半已遭受嚴重肢體暴力,甚至被打到重傷、遭潑灑腐蝕性液體,或長期承受極端虐待,往往在忍耐多年後才下定決心離開。如今,情況已有不同。「現在很多女性,對精神暴力、羞辱、控制、貶低,比以前更有感覺,也更能意識到,這是不對的。」李玉華說。
從警政署的統計上也能看出變化。除了「一般傷害」仍為家暴案件最大宗外,「恐嚇」、「妨害自由」等案件數量也持續增加。2023年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第七次修法,更進一步將性影像侵害、同性伴侶、未同居親密關係等納入保護範圍,擴大對情感暴力與數位暴力的防護網。
從勵馨的服務中也觀察到,近年許多親密關係被害人面對的不只是肢體暴力,而是更隱蔽、更難蒐證的控制。例如伴侶以私密影像作為離開關係時的威脅工具,或透過經濟控制、言語羞辱、長期貶低,讓被害人逐漸失去自信與自主能力。
過去法官審理離婚或家庭暴力案件時,往往需要認定關係是否已達「不堪同居之虐待」的程度,實務上也因此逐漸形成以明顯外傷、驗傷單等作為重要判斷依據的傾向。
「以前驗傷單很容易就有三張,現在反而常常沒有明顯外傷。」李玉華指出,隨著暴力型態轉向精神控制、羞辱與數位脅迫等較難留下證據的形式,許多被害人無論在申請保護令或進入司法程序時,舉證也就更加困難。
值得注意的是,家暴通報案件雖逐年增加,實際進入庇護安置家園的人數,反而呈現下降趨勢。
林口服務中心觀察,現在不少受暴婦女會先尋求親友協助、入住旅館或自行租屋,而不是直接進入庇護安置家園。原因之一,是現代人對「共同生活空間」的接受度降低。「很多人會擔心庇護所像監獄、不能自由進出,甚至不知道裡面長什麼樣子。」李玉華分享,許多婦女其實從未真正了解庇護資源,甚至是遭遇暴力後,才第一次知道原來有庇護所的存在。
因此,真正進入庇護體系的,往往是資源相對不足、風險較高的婦女,他們可能沒有地方可去、沒有穩定收入,也沒有能支持自己的家庭網絡。
另一個明顯改變,是隨行孩子的需求。過去許多受暴婦女在孩子成年後才選擇離開;如今婦女更早求助,意味著更多孩子在年幼時便跟著母親進入庇護體系。勵馨近年服務統計顯示,高達83%的隨行孩子為12歲以下,涵蓋學齡前與國小階段。也因此,庇護現場需要面對的,不只是婦女的人身安全,更包含兒少照顧、就學銜接、情緒支持與親子生活重建等多重需求。
在庇護安置服務現場,李玉華認為,台灣現在最大的問題,已不只是「如何離開暴力」,而是「離開之後,怎麼活下來」。他坦言,台灣在前端的人身安全與緊急保護資源上已逐漸建立制度,但後端的生活重建卻仍有巨大缺口。「很多婦女離開暴力之後,就直接掉進貧窮裡。」
住房問題,幾乎是帶著孩子離家的婦女最沉重的壓力來源。目前受暴婦女雖可申請社會住宅,但社宅數量長期不足,等待時間往往長達五年。許多人離開庇護所後,只能先回到租屋市場。然而在雙北地區,單親育兒即使每月有三萬元收入,同時負擔房租與養育孩子仍十分艱難。
「因為他不是每天打人,至少回去還有一個家。」李玉華說,這是許多婦女在不得已返回關係時,無奈說出的話。
因此,勵馨長期倡議「不中斷居住資源」的重要性,希望從緊急庇護、中繼住宅到社會住宅,能形成完整銜接。目前林口中繼住宅可提供婦女居住兩年,但由於社宅等待期拉長,許多人離開中繼住宅後,仍得回到高租金市場中苦撐。
住房問題也牽動更多制度困境。尚未完成離婚的婦女,常因法律上仍被認定與配偶同戶,而無法申請低收入戶資格;沒有穩定戶籍,也可能影響孩子就學與福利申請。
「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幾次修正,在定義上確實持續擴充,但真正的問題是:離開暴力後,生活怎麼重建?」
在勵馨,庇護安置家園並不只是短暫安身之處。婦女剛入住時,多半仍處於高度混亂與恐懼中,需要同時面對是否申請保護令、孩子是否轉學、是否離婚、如何工作、住哪裡等一連串重大決定。社工除了協助法律與生活安排,也透過團體課程與陪伴,讓婦女逐漸重建自信。「很多人剛來的時候,完全沒有信心,」李玉華說,「但經過一段時間後,他會開始覺得,自己其實是有能力重新生活的。」
孩子,也是庇護安置服務的重要工作對象。許多孩子長期目睹暴力,出現情緒、人際與身心發展困難,有些需要早療,有些則面臨轉學、失去朋友、被迫適應新生活的壓力。甚至,有些孩子對施暴者仍懷有深刻的情感依附。「孩子知道爸爸會打媽媽,但爸爸也曾經陪他玩、帶他出去。」李玉華觀察到,孩子往往同時承受著愛與恐懼,這些情緒都需要長時間修復。
談到未來最需要補上的缺口,李玉華認為,台灣仍需要更多「陪伴被害人走完後半段」的制度。除了家暴發生後的緊急介入,更需要前端的關係教育、家庭支持與衝突協談資源;後端則必須建立更完整的生活重建系統,涵蓋居住、就業、經濟支持與兒少照顧。
「我們常說,保護令、緊急庇護,只是過河的第一塊石頭。」他引用社會學者劉淑瓊教授的比喻,「可是後面的第二塊、第三塊石頭在哪裡?如果沒有接起來,被害人還是過不了河。」
勵馨多年來建構完整的親密關係暴力被害人服務體系,陪伴被害人一步一步渡過那條湍急的河流,直到他們能夠站穩、獨立前行。然而,這一路上僅靠民間資源遠遠不夠,唯有政府建立更完整的居住銜接、經濟支持與兒少照顧制度,才能讓每一個願意離開暴力的人,真正有地方落腳、有力量重建新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