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/05/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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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療品質 不應成為 侵犯性隱私的藉口 愛爾麗診所針孔攝影爭議

撰文/蕭淳方(公民對話處 媒體組 專員)

近期愛爾麗診所針孔攝影事件,引發社會對醫療隱私與醫病信任的討論。

新北地檢署指出,本案涉及《刑法》「無故攝錄性影像」、「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」及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中「拍攝兒少性影像」等罪嫌。

醫療隱私與未經同意的影像紀錄

這些罪名的共同核心,是對他人身體與性隱私進行影像紀錄。其中涉及兒少性影像的部分,法律更是採取零容忍的直接禁止原則。

在以信任為基礎的診療空間中 ,患者可能需要更衣、暴露身體或接受私密的醫療處置,一旦出現未經同意的影像紀錄,所侵害的不僅是隱私,更是基本的身體自主權與安全感。

依據衛福部《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》,診療過程中若有錄音或錄影需求,應事先徵得當事人同意。這不只是程序上的要求,而是建立在尊重病人知情權、身體自主權與醫療隱私的基礎上。

從本案可以看見,在醫療空間進行影像紀錄時,問題不僅在於個別行為是否違法,更涉及制度是否足以確保病人在進入診療環境時,其身體與隱私不會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被記錄。

愛爾麗診所聲明中主張,監視設備設置目的在於「確保醫療品質」,但這並不代表能合理化「罔顧患者隱私保障」的行為。

目前檢方正持續比對監視器畫面與病歷資料,並呼籲相關分店的消費者,若接獲警方聯繫,請協助確認並配合調查;若擔心自身影像可能遭保留,也可主動向警方詢問與報案,以利釐清案情。

如果這起事件讓您感到不安、焦慮,或需要有人協助整理情緒與接下來的想法,可以和身邊信任的人聊聊,也歡迎您聯繫勵馨基金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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