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出養服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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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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♥♥♥110年第一梯次台北收養說明會報名時間♥♥♥
本梯次說明會將於110/3/25(四)19:00舉辦,請於110/2/23(二)早上10:00後來電報名。 報名方式:
**服務對象:居住於「台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桃園市、新竹縣市」的收養申請人,如您居住於其他區域,請電洽其他分事務所,謝謝。 |
服務理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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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相信收出養服務是一種為愛傳承的服務,透過出養、機構、收養三方愛的傳遞,並以「兒童權利公約」的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,讓出養童獲得最適宜之照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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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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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出養童:0~3歲嬰幼兒為主,3歲以上專案處理。
2.出養人:出養童之生父母(或監護人)及其家人,生父或生母未滿20歲需法定代理人同意出養。
3.收養家庭:家庭成員皆品德良好、身心健康成熟,且有固定住所、正當職業、穩定的經濟能力足供養育兒童而無匱乏之家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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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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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出養服務
(1)出養諮詢服務及受理申請
(2)連結福利服務資源
(3)會談、訪視及調查,完成出養必要性評估
(4)評估安置需求,提供被收養人安置照顧服務
(5)被收養人及出養人之出養準備與探視會面
(6)被收養人與收養人之媒合配對/三方會面
(7)被收養人與收養人先行共同生活之漸進服務
(8)協助辦理法院收養認可程序
(9)後續關懷服務
2.收養服務
(1)收養服務諮詢
(2)收養說明會
(3)書面資料審查與受理申請
(4)收養人親職準備教育課程
(5)會談、訪視、調查及評估
(6)收養資格審查會
(7)被收養人與收養人之媒合配對/親職教育課程/三方會面
(8)被收養人與收養人先行共同生活之漸進服務
(9)協助辦理法院收養認可程序
(10)後續關懷服務
3.收出養服務宣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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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區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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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分事務所:基隆市、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新竹縣(市)。
台中分事務所:苗栗、台中、彰化、南投及雲林。
高雄分事務所:嘉義縣、台南、高雄、屏東及台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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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資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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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繪本
二、書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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